明溪县综合市场农副产品自销区摊位公开拍租公告
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,促进农副产品流通,满足广大农户和经营者的需求,经研究决定,对明溪县综合市场农副产品自销区摊位进行公开拍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租标的
本次公开拍租的标的为明溪县综合市场农副产品自销区摊位共38个(具体位置、面积详见拍租资料)。摊位仅限于农副产品自产自销经营,不得用于其他用途。
二、拍租方式
采用公开竞价方式,价高者得。每个摊位设定起拍价,每次加价幅度为10元或其整数倍。
三、租赁期限
租赁期限为1年,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。
四、竞租人资格
-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;
-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规定,无不良经营记录;
- 自销农副产品的农户需提供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自产证明。
五、报名时间及地点
- 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(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);
- 报名地点:明溪县市场服务中心办公室(综合市场三楼);
-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法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,并缴纳竞租保证金500元/摊位。
六、拍租时间及地点
- 拍租时间:2023年12月20日上午9:00;
- 拍租地点:明溪县综合市场四楼会议室。
七、注意事项
- 竞租人须在拍租前30分钟到达现场,凭保证金收据领取号牌;
- 竞得人须当场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,并在3个工作日内缴清租金及签订租赁合同,逾期视为放弃,保证金不予退还;
- 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拍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(不计息);
- 摊位经营须服从市场统一管理,保持环境卫生,严禁占道经营、乱搭乱建;
- 如遇政府规划调整或市场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,市场有权终止合同,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先生、李女士
联系电话:0598-XXXXXXX
联系地址:明溪县市场服务中心
特此公告。
明溪县市场服务中心
2023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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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30 20:37:09